一、产品介绍
个人经营用房贷款是指本市居民以购买商业、办公、生产等经营用房为目的,以所购房屋作抵押,而向我行申请的短期或中长期人民币货款。
二、贷款对象及其条件
1、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5、借款人在本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6、愿意接受本行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三、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借款人及配偶个人收入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或未婚证明
4、购买房屋的合同原件
5、购买房屋的发票(首期付款)原件和复印件
6、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7、购买期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所购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8、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1、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全部价款的50%
2、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岁
3、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监管及我行要求
五、多种还款方式
包含等额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
最终利率及额度等授信结果以我行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