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指向符合本行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其在税务机关申报、记录的纳税数据作为额度核算主要依据的,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适用对象
能够提供企业真实、有效纳税数据的,符合本行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
三、基本贷款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要求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法注册设立,纳税所在地为上海市辖区,经营状态正常的内资企业;
3、注册成立时间2年(含)以上;
4、企业的纳税状态为“正常”,近1年被税局授予A级、B级或C级的税务信用评级;
5、企业近6个月未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
6、信用记录良好;
7、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贷款的范围
仅限于借款企业用于其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不得用于购置不动产、支付购房首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发、民间借贷以及股票、期货或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借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规定禁止的用途。
五、贷款的期限、利率
1、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