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最近一期已出账单的人民币消费欠款未还部分分期偿还的服务。由持卡人向我行提出申请,将其信用卡用卡交易按照约定进行分期还款。持卡人按照信用卡账单偿还本金,同时由我行向持卡人或商户收取约定的分期利息。
申请渠道
账单分期可通过我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热线、手机银行等我行认可的渠道申请。
适用卡种
账单分期业务适用于我行指定的个人卡人民币交易,申请仅限主卡持卡人,鑫风卡、鑫福农卡、商务卡、鑫智白金卡及各类分期专用卡发生的各类交易暂不可申请。
申请期数
可自主选择3、6、9、12、18、24、36、48、60期。具体以渠道显示为准。
分期金额
已出账单中消费类交易金额未还部分达到人民币100元(含)以上的上期账单,最高可分期金额以申请时系统显示的金额为准。
附件:上海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