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贷款对象
资信良好、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来源、还款能力较强的客户群。
二、 贷款用途
可用于购车、装修、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消费支出。
三、 贷款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且贷款到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固定居住场所,对于非本市居民需拥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及在本市拥有固定资产。
(二)借款人及配偶需符合我行个人货款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
(三)借款人应资信良好、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来源和固定住所、具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及以上。
(四)在上海农商银行开立借记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五)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资料
(一)《“鑫薪贷”业务申请审批表》。
(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居住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有效收入证明或工资流水或税单、工作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五)贷款用途证明。对于购买自用车的借款人,可选择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作为用途证明:购车合同、汽车商开具的银行进账单、借款人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等;对于其他个人消费用途的借款人,贷款用途证明为所购商品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合同或协议等。
(六)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扣款授权书和划款委托书原件。
(七)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五、货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鑫薪贷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额度根据收入水平、贷款用途及偿债能力等确定。
(二)鑫薪贷期限设定以客户还款能力与其收入水平相匹配为原则,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贷款到期时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应小于60周岁。
(三)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各行根据客户风险及利润贡献度等因素确定。
(四)贷款金额测算方式
申请贷款期限在一年期(含)以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年收入的0.6倍;
申请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两年(含)以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年收入的0.8倍;
申请贷款期限在两年以上且三年(含)以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年收入的1倍。
六、还款方式
(一)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或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分期(按月或按季)付息、分期(按季或按年)还本还款方式。
最终利率及额度等授信结果以我行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