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以下简称《通知》),我行积极落实相关要求,优化贴息政策,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享受贴息贷款规模上限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通知》要求,单户在我行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2、本次贴息优化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贴息优化政策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3、贴息是否收取费用?
答:我行在办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也未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办理,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诈骗,切实保护您的财产与信息安全。
4、贴息贷款使用上有哪些禁止性要求?
答:我行将严格履行审贷职责,做好贷款资金流向监控,贷款资金严禁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严禁任何企业套取贴息资金。
5、违反贷款资金使用、贴息资金申领等政策规定的,要承担哪些后果?
答:我行将按照政策要求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核工作。在审核或检查中发现被贴息企业有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的,我行将配合财政部门向企业收回贴息资金,并依照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客户如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通过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我行客服热线021-96299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