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近日,客户沈先生经熟人介绍参与了“某酒业”线下推荐活动,销售人员称该酒业公司即将上市,现开展原始股权公开募集认购活动,旨在借助酒业市场发展态势,获取股权增值及实体产业收益。现场销售人员表示“待公司上市后,能给您的儿女留下一笔巨额财富”,令人动心,客户当即投资了20万元。
产品到期后,客户并没有足额得到承诺的收益,销售人员表示未兑付的差额部分可抵扣下一期的投资款本金,疑似“拆东墙补西墙”,客户辛苦攒下的养老钱投入其中,后期维权难度大。
上海农商银行温馨提示您:
警惕股权集资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股票发行是受国家监管的融资行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社会公众发行原始股权,并承诺可退股、可分红返利,属于以投资原始股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一定要擦亮眼睛:
一是公开宣传,在传播方式上,私募股权投资只能以非公开方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进行协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传销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吸收公众资金,涉嫌非法集资。
二是短期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属于长线投资方式,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非法集资一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通常以月、季、半年、一年或两年为期来承诺回报,即投资时间短、回报快,违背价值规律。
三是固定收益,按照法律规定,私募股权投资不得承诺保本或固定回报;非法集资通常以高息、返点等作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固定的回报。
请您务必通过银行等官方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大额资金投资前,请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充分了解产品特性,重点关注产品的风险等级、资金投向、流动性安排及收益分配等核心要素,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警惕股市黑嘴,远离非法荐股,避免上当受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部分文字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