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金融政策,重点参考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生态环境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持续加大对农业、能源使用、石油与天然气以及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着力引导信贷资源向低污染、低排放、可持续、创新型业务领域集聚,不断提升风险政策的精细化水平。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贷款、项目贷款等投融资业务。
二、重点领域授信投向政策
(一)农业
积极支持领域:本行在农业领域的授信重点围绕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与农业绿色发展三个方向展开,强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以及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围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本行重点关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镇、示范基地、粮食无人农场和水肥一体化等项目,并积极融入区域重点农业科创平台,如“张江种谷”“农业科创谷”“农业硅谷”等,以金融资源赋能农业科技创新。此外,本行持续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形成由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到农户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本行在乡村建设与农村要素市场改革中强化金融支持,聚焦“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如高标准农田、生态环境治理、湿地与郊野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家园贷、民宿贷等产品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提升乡村风貌和宜居性。本行还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产权等改革,通过对接农村产权交易所,助力盘活农村资源,提高集体和农户收入。同时结合整村授信、农业保险等场景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批发集散等环节的金融介入,利用大数据与物联网技术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体系构建。
严禁介入领域:对区域自然环境及人文社会环境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农业生产或者农业开发项目。
(二)能源使用
积极支持领域:本行在能源使用领域的授信重点围绕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及绿色低碳转型,聚焦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结构发展。政策明确支持新能源发电项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并强化与国家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接轨,积极介入符合人民银行绿色融资统计、人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气候投融资试点、EOD导则以及地方转型金融标准的项目。通过绿色信贷、转型金融等工具,本行致力于提升绿色信贷资产占比,将绿色理念融入对公、普惠、科技和零售等信贷业务线。
严禁介入领域:污染或破坏环境、不符合行业规定、浪费资源或能源的落后产能企业;近两年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石油与天然气
积极支持领域:本行在石油与天然气领域的授信重点围绕对绿色智造升级的支持,重点聚焦石油化工的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和绿色化发展。政策鼓励企业在节能降碳、生产智能化、绿色制造等方面推进深度改造,支持智能工厂及绿色工厂建设,推动产业链向绿色、高效、安全方向延伸。
严禁介入领域:能耗、排放不能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无力环保改造升级且不符合地方环保产业规划以及能耗与排污不达标的企业。
(四)生物多样性
积极支持领域:本行在生物多样性领域的授信重点围绕对企业生态环境表现的持续关注,要求在信贷准入与风险管理中重点考察客户在环境保护、节能降碳、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及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实际表现。通过强化ESG风险管理,本行致力于识别并防范系统性转型风险,将生物多样性指标融入对绿色项目的判断体系,从而在信贷结构中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的权重。
在资金投向方面,本行将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支持力度,聚焦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重点工程、生态功能区建设与运营,以及资源节约与生态保护领域的合作项目。通过对生态环境导向的项目和绿色基础设施的积极参与,本行旨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建设,为区域生态安全、生物资源恢复和绿色发展路径提供持续性的金融支持。
严禁介入领域:对区域自然环境及人文社会环境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企业。
三、ESG风险管理框架
(一)授信全流程管理
本行对客户ESG风险实施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应用于贷款“三查”全流程、授信定价及经济资本分配等环节。对存在潜在重大ESG风险的客户,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缓释与管理措施。
| 贷前调查 |
制定《公司类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基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包括贷款、贸易融资、保理、保函等在内的公司类表内外信贷业务,要求调查人须核实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的ESG风险,进行初步分类与认定,并规范后续佐证材料的管理。 |
| 贷中审查 |
制定《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规定》,审查人员结合客户经理的分类认定结果,综合研判客户的ESG风险,并规避潜在的重大环境与社会风险。 |
| 贷后检查 |
制定《公司类授信业务贷后检查管理规定》,将ESG风险常态化监测纳入常规贷后检查中,持续跟踪客户在环保合规、污染物控制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防范重大环境与社会风险事件的发生。 |
(二)ESG风险评估分类
本行充分借鉴国际主流ESG评级框架及国内监管指引要求,结合本行客户结构与业务特点,设置涵盖环境表现、社会责任履行、公司治理水平三大维度的指标体系,并引入行业差异化权重调整机制,提升评价的科学性与适用性。在此基础上,形成具备精细化区分能力的六级ESG风险评级体系,有效提升对客户非财务风险的识别、计量与管控能力。
ESG风险评估因素
| 评估维度 |
评估指标 |
| 环境表现 |
碳排放、能源消耗、水资源利用、废弃物管理、环境领域处罚等。 |
| 社会责任履行 |
员工社保缴纳、经营生产环境、安全健康管理等。 |
| 公司治理水平 |
经营异常、法律纠纷、失信情况等。 |
(三)ESG风险升级管理
本行在客户ESG评价模型中设定触发风险升级的具体条件,若发现企业出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重大经营异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会直接影响其ESG评级结果和分类等级。对于经评估存在潜在重大环境影响的客户,本行会进一步调查清楚其现状情况,获取有权部门出具的有效和齐备的环境保护审批证明等佐证材料。本行强化对企业ESG风险的动态监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压降授信敞口、调整利率定价等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