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总股本3,745,685,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09年度股东红利,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股东分红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本次分红派息采取派发现金股息方式。
2、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9元(含税),自然人股东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19日,分派对象为该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股息发放日为2010年5月20日。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