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总股本5,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0年度股东红利,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股东分红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本次分红派息采取派发现金股息方式。
2、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9元[含税,其中增资部分的股金1,254,314,224股按本行入账日期(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的实际天数折算],自然人股东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8日,分派对象为该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股息发放日为2011年5月19日。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